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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在对接港澳、加强合作方面有着天然优势。为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南沙同港澳各界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凝聚巾帼力量,南沙区妇联现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2021年南沙·港澳女性社会创新交流项目,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4日。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南沙·港澳女性社会创新交流项目
二、项目服务时间
自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具体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三、项目内容
(一)搭建女性社会创新交流平台,打造女性创业创新基地,发挥供南沙·港澳女性及妇女组织进行学习、交流的功能;
(二)召开一次南沙·港澳女性圆桌会议,开展日常性湾区妇女交流合作,加强合作共赢;
(三)举办一系列南沙·港澳女性精英主题沙龙,全年不少于4次,带动覆盖不少于200人;
(四)发布粤港澳妇女社会创新服务内参,为粤港澳地区妇女工作服务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学习借鉴的支撑,全年不少于两期;
(五)对整体项目实施情况要有成果性总结、展示等;
(六)其他特色内容,由各机构根据自身特色提出。
四、项目经费控制价
23万元以内
五、承接机构要求
(一)机构应在广州市各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机构具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资质,历年历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格率达100%,有为妇女儿童服务工作经验或与港澳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机构应承诺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工作人员驻点负责实施本项目,并提供督导服务,为项目运作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
(四)机构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融资能力强,能自筹资金用于开展本项目者优先考虑。
六、报名要求
(一)各机构如有参与意向的可于2021年2月4日18:00前,将本机构承接项目实施方案(含详细报价),连同本机构有效的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交至区妇联。
(二)实施方案要结合南沙区实际,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机构简介,承办可行性分析,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对项目效果的预期及经费预算等内容。
(三)区妇联将从报送的方案中,以申报社会组织的资信和符合要求的服务方案、服务能力及合理报价为原则择优确定承办机构,并及时告知。如指定时间内申报机构数量不足或经评审认定申报机构资质不足,区妇联可适当延长承办机构申报时间。
(四)联系人:陈晓睿、梁鑫鑫;联系电话及传真:020-39910572;电子邮箱:NSHQFL@163.COM;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33号208室。
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