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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科技业务档案整理制作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0-04-07 11:19:43 点击:

转发:广州市科技局

我局公开遴选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实施单位,协助开展2020年科技业务档案整理制作项目管理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科技业务档案整理制作管理服务单位。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49.5万元。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4月7日至4月13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七)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八)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档案业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做好科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

  (一)协助管理、维护科技业务档案室。

  (二)负责接收并按年度和项目分类各处室移交的已结题科技业务的相关文件材料。

  (三)负责检查移交材料的完整性,如有文件缺失,要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及时补充;如文件缺失无法追补时,必须督促相关处室说明缺失的文件名称及原因。

  (四)负责移交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编号、打页码、著录目录、打印、盒脊标签、装盒、加封面、装订、编研等所有归档工序。

  (五)负责将整理好的科技业务档案按一定秩序排列上架(入柜),并做好密集架(档案柜)的标示。

  (六)负责安全保密科技业务档案,并做好库房标示;做好库房“八防”措施。

  (七)负责完成统计台账,每年上报局综合档案室。

  (八)负责提供科技业务档案利用、查考,并做好登记;对到期科技业务档案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结合科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管理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相关科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十)进度要求: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委托项目。

  (十一)质量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工作要求,按工作内容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委托事项。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相关档案资料信息。

  (十二)验收方式:由受托单位提交工作报告,由我局审定。

  六、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服务保障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20年4月13日17:00前交至广州市科技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5号楼西座412室,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办公室:020-8312401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遴选方式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