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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转发:广州南沙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中心
为做好南沙区科技评审工作,现发布2020~2021年度南沙区科技评审服务有关需求,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公告有效期为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具体服务采购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南沙区科技评审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95万元。
(三)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之日起有效期1年,并满足各类科技评审时间要求。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1):
(一)项目内容:确定1家服务单位,协助我中心开展2020~2021年度南沙区科技评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提供相关专业人员及开展评审工作的支持条件,组织开展各类科技评审会,承担评审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出具评审报告。
(二)严格按照《科技评估规范》、《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经费管理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等文件和办法的要求,对各类科技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和验收。
(三)各投标单位根据各类评审工作,做出相应报价清单。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市级或以上的科技专家库使用授权或自有专家库专家不少于1000名。
(三)具有科技项目评审的经验,且具有在集中时间完成100项以上科技项目评审任务的经验。
(四)具有5年以上从事科技项目评审经验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对固定的服务团队。
(五)须按照相关科技评审办法和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开展项目相关工作。
四、采购要求
(一)参与报名单位要有具体的评审服务方案,方案设计合理。方案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介绍、评审业绩情况、专业评审人员及团队情况、专家库情况、以及评审工作详细要求。
(二)由报名单位提出各类项目的单项报价,各类单项报价不超过参考单项报价的最高限价。各单项报价包含组织评审和项目评审发生的全部费用。若报名单位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三)方案中标后由中标单位与我中心签订总包合同,各类评审工作以我中心出具的项目评审任务清单开展并以实际完成评审数量进行结算。
(四)本次采购评审服务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95万元。若所需评审费用超出95万元,超出部分的评审服务,将按我中心服务采购流程,另行采购。
(五)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各类项目参考单项报价(最高限价)
以上报价对应评审项目主要包括:区科技计划项目、区科技政策兑现项目、市委托验收项目、市小巨人评审项目、高企考察及核查以及区科技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平台项目评审等。若评审项目所需专家数量或评审形式不在上述报价表单中,可由我中心与中标单位另行协商评审服务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费用纳入总包合同进行结算。
六、报名材料(样表详见附件2)
(一)报名表
(二)报名单位资格声明函
(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表(加盖公章)
(五)科技专家库自有或授权使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六)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证明材料(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职称等,加盖公章)
(七)近三年承担广州市或市内各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八)服务方案(封面加盖公章、骑缝章)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得的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送至广州南沙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中心,并把文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90725679@qq.com)。
七、报名单位比选及确定程序
我中心在收集各单位的报名材料后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比,择优选定1家作为合乎资格的服务单位(项目评分细则见附件3)后,正式通知中标单位,并由中标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的最终完善及进行组织承办前期准备。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下午16时。逾期送达文件恕不接收。
(二)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南沙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二楼,邮编:511455)
(三)联系人:吴秋霞,联系电话:020-39053426。
附件:1.采购需求
2.报名材料样表
3.项目评分表
广州南沙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中心
2020年1月9日
(联系人:吴秋霞,联系电话:3905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