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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转发:科技厅
粤科奖字〔2019〕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为做好广东省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拟通过广东省提名的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候选人所在单位必须在广东省内。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应曾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科技奖的人选原则上应曾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且仍工作在科学研究一线;提名国际科技合作奖的人选原则上应曾获得广东省科技合作奖或为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外国人或组织。
二、提名工作安排
1.确定提名项目。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提名工作通知及提名工作手册,于2019年12月25日17:00前,确定拟通过广东省提名的项目(人选),并将项目提名书初稿包括必要的附件材料(每个项目1份)经第一完成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给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省奖励办将对提交项目(人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名;省奖励办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对项目进行遴选,必要时组织项目答辩,择优提名。
2.在线填写提名书。各单位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名书,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提名书提交到省奖励办审核,期间可退回修改补充。
3.提名公示。在填写提名书同时,各单位须严格按《通知》要求对项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各单位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公示情况电子版和纸质件报送至省奖励办。
4.报送提名材料。各单位于2020年2月7日前将正式提名书的纸质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送至省奖励办。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0-83163328、87003515、87680361、83163925
邮 箱:gdjlb@gdstc.gov.cn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