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高企申报认定条件将再从严
时间:2019-11-15 14:58:00 点击:次
2020年国家高企申报认定条件将再从严
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自2016年后,各城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速度突飞猛进,预计从2020年开始,高企认定也会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高企认定培训会议要求从重数量转为重质量,严格把关。
同时,今年各地的高企评审标准明显提高,注重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秘密不算成果、两个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更细。
11月7日,武汉市科技局召开了2020年度全市高企认定培育工作启动会,并发布了2020年高企最新政策。根据该文件所示,2020年高企认定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当然,这些变化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根据武汉的政策显示,2020年高企申报要求严格的同时,也将进一步优化高企培育激励政策,按“高企梯次培育路径”全覆盖、分阶段给予高成长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奖励,同时将重新认定奖励标准提高到和首次认定一样。
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PS:企业不能因为应纳税为0而不去税务申报,没有《纳税申报表》是不符合要求的。)
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17-2019年,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整体的逻辑性要求越来越严格: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格:2019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备注:上述内容仅限参考,具体请以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谢谢!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政策文件显示,2020年高企认定考核期为2017-2019年,不再包含2020年的上半年期间获取的知识产权、成立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如果贵司计划申报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建议现在就要开始准备了!只有充分准备,才能最大限度的提升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