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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节能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研究——基于节能工作现状探索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3-06-06 16:07:08 点击: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市节能中心将开展《广州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研究——基于节能工作现状探索》课题研究,拟遴选1家熟悉节能和降碳工作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课题研究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的咨询服务机构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广州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研究——基于节能工作现状探索

  二、课题研究主要内容

  课题研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一)宏观政策。研究国内、国际现行碳排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包含: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IPCC文件体系、ISO系列标准、PAS系列标准、GB系列标

  准、CBAM、ESG、碳足迹、碳交易、碳普惠、绿色金融、绿电、绿证、气候投融资等内容,把握我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的正确方向。

  (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协同核算统计。

  1.研究能耗与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指导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开展能碳数据协同统计核算。

  2.厘清各类能源消耗对应的碳排放因子,指导对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节能管理系统进行迭代开发,支撑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能碳数据协同管理。

  3.整合各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能碳数据,研究开展节能降碳形势协同分析。

  (三)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评价。

  1.结合能效指标,研究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强度表征指标(碳效指标)。

  2.研究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强化节能降碳管理:数据核算统计、目标分解、能碳平台建设、节能降碳措施等。

  3.结合节能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碳排放“双控”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4.结合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与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履约制度,研究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和重点排放单位能源消费碳排放指标协同评价。

  三、有关要求

  (一)服务时限。受委托单位应于2023年11月20日前向市节能中心提交《广州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研究——基于节能工作现状探索课题研究报告》(送审稿)、《广州市2023年上半年节能降碳形势分析报告》(送审稿)、相关内容的发展与改革简报(送审稿);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向市节能中心提交《广州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研究——基于节能工作现状探索课题研究报告》(终稿)、《广州市2023年上半年节能降碳形势分析报告》(终稿)、相关内容的发展与改革简报(终稿)等课题验收所需相关材料。

  (二)课题申报单位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记录)满足课题研究需求,具备在广州市便利开展工作的条件;近4年(截至2022年12月底)开展国家、省、市、区、企业节能和降碳相关的咨询业绩总量不低于10个;具有节能和降碳相关课题研究经验。

  (三)课题组成员要求。受委托单位应成立课题研究工作组,明确分工,开展基础调研、资料查询、文稿撰写。课题组负责人应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须熟悉我市节能和降碳工作情况,并有一定研究成果;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均需实际参与具体工作(如调研、政策及数据分析、文稿撰写、成果研讨等),与本课题研究无关人员无需列入课题组。

  (四)课题费用。课题研究委托费用最高限价28万元。

  (五)课题验收要求。受委托单位应按时保质完成《广州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研究——基于节能工作现状探索课题研究报告》(终稿)、《广州市2023年上半年节能降碳形势分析报告》(终稿)、相关内容的发展与改革简报(终稿)及相关资料,并根据我中心意见修改完善,协助完成专家评审及征求意见等工作。

  (六)知识产权归属。课题研究成果以及非公开发布数据的知识产权归我中心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申报材料

  参加遴选单位资源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概况。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部门设置情况、人员情况,以及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为准。

  (二)单位业绩。单位承担国家、省、市、区、企业节能和降碳相关咨询业绩情况。以项目合同为准。

  (三)单位承担节能降碳相关课题研究情况。以项目合同为准。

  (四)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委托事项的意义理解、思路框架、研究方法、实现路径、进度计划、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五)服务费用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按照有关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请报名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及word文档报送我中心。我中心将择优选取课题承担单位,并及时通知承担单位。

     广州市节能中心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唐文武、孙何瑞;电话:83546772、83544052;联系邮箱:sunherui@gz.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风金融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