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
关注“广东科技”
关注“广东软科学”
项目申报
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因工作需要,现拟对2022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项目筹建服务工作企业满意度情况调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询价单位: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
四、服务事项:详见附件1
五、报价人资格:
(一)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熟悉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和企业情况。
六、报价要求:
报价资料:详见附件2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8:00时,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33室;
报送资料时需提交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带原件进行核实。
七、遴选标准:
询价单位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具体遴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82111014
广州市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2022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项目筹建服务
工作企业满意度情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
为深入分析和挖掘企业对我区各职能部门在招商、项目落地、要素保障、审批服务等涉及项目筹建各个方面的工作满意情况,找出并改进完善问题,推动我区项目稳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询价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询价单位通过项目的方式委托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在询价单位统筹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通过问卷调查、专家研讨会、企业访谈等方式调查企业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服务项目筹建工作满意度情况,了解相关部门服务企业的质量、改革举措的成效、企业诉求的解决等。
(二)工作内容
1.围绕稳经济、促投资目标,以及切实推动产业项目加速落地、加快筹建的工作落实情况等考评内容,结合各职能部门本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搭建“共性+个性+开放性问题”的问卷设计框架。
2.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企业对我区相关部门服务项目筹建的质量、加快审批及创新改革的成效、企业诉求的解决等方面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深入挖掘各职能部门在企业筹建方面的工作机制、办理流程、配套保障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发现项目筹建中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并以企业需求和满意度为导向,借鉴国内前沿地区关于项目筹建服务先进经验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3.要求调查问卷收集数量不少于300份,深访企业不少于20家。
三、工作要求
根据询价单位工作需求,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受委托方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承接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并按照科学、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开展项目工作。
2.按规定程序真实、完整地取得项目数据,并按时按质提交,对数据的真实性、客观公正性负责。
3.对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全程跟踪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询价单位报告。
5.对服务过程中的各类底稿和有关资料单独建档管理。
6.询价单位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所委托项目的档案资料。
7.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本项目委托合同之外的报酬或费用。
8.受委托方有以下行为的,询价单位有权采取终止服务委托、减扣或追回服务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1)应当回避而未回避;2)未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3)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索取或收受不当利益、为他人谋取私利;4)未经询价单位同意,擅自泄露项目有关信息,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密纪律;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四、服务年限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五、工作经费
拟将2022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项目筹建服务工作企业满意度情况调查工作经费中不超过15万元用于项目服务。
六、采购方式
公开挂网询价
附件2
报价资料
一、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报价书。
二、报价要求
1.报价人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价文件的封装
1.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所有“(盖章)”部分和骑缝处分别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内容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和服务商的名称和地址,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份数:1份;
3.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附件3
遴选评分标准
本项目由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四部分构成。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一、技术评分
二、商务评分
三、价格得分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同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报价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
四、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未列入则加5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