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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因工作需要,现拟对2022年企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预算:人民币21万元以内(含21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询价单位: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
四、服务事项:详见附件1
五、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熟悉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和企业情况。
六、报价要求:
报价资料:详见附件2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下午18:00时,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15室;
报送资料时需提交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带原件进行核实。
七、遴选标准:
询价单位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具体遴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联系人:苏工 电话:82113251
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2022年企业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推动2022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促进企业发展的服务机制,询价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询价单位通过项目的方式委托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在询价单位统筹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做好询价单位负责范围内的企业服务工作。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协助询价单位所负责的企业,建立促进企业发展的服务机制,建设高质量营商环境。
(二)工作内容
1.企业基础数据建设工作:建立企业日常联络机制,建立企业电子通讯录;了解企业基本信息,建立企业档案。
2.企业投试产服务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台账;对重点企业每个月电话/QQ/微信沟通至少四次,了解企业投试产进展,做好企业走访及来访企业台账;及时跟进辅导、协调、督促企业完成涉及消防、基建、环保、安全生产等多项专业验收工作。
3.经济数据汇总工作:每月协助开展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不出现未报情况,定期核查,避免出现错报、漏报情况;深挖项目潜力,对筹建项目完工后的后续投资以及经营情况开展摸查跟进,及时掌握、整理、分析企业经济指标数据。
4.企业政策宣传工作:熟悉区内各项产业政策,积极向所负责企业宣传解读政策,解答企业申报咨询、辅导申报;根据省、市、区组织的各类政策会议会展活动要求,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会务工作。
5.服务商业总部项目:跟进区内商业总部项目的筹建工作,促进商业总部项目早日建成运营。
6.其他工作:其他与企业服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工作要求
根据询价单位工作需求,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受委托方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承接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并按照科学、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开展项目工作。
2.按规定程序真实、完整地取得项目数据,并按时按质提交,对数据的真实性、客观公正性负责。
3.对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全程跟踪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询价单位报告。
5.对服务过程中的各类底稿和有关资料单独建档管理。
6.询价单位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所委托项目的档案资料。
7.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本项目委托合同之外的报酬或费用。
8.受委托方有以下行为的,询价单位有权采取终止服务委托、减扣或追回服务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1)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2)未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3)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索取或收受不当利益、为他人谋取私利; 4)未经询价单位同意,擅自泄露项目有关信息,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密纪律;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四、服务年限
一年
五、工作经费
拟将2022年企业服务工作经费中不超过21万元用于项目服务。
六、采购方式
公开挂网询价
附件2:
报价资料
一、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报价书。
二、报价要求
1.报价人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价文件的封装
1.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所有“(盖章)”部分和骑缝处分别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内容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和服务商的名称和地址,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份数:1份;
3.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附件3:
遴选评分标准
本项目由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四部分构成。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一、技术评分
二、商务评分
三、价格得分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同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报价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
四、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未列入则加5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