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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结题和终止等工作,我局拟对该项服务工作实施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服务内容
(一)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金额100万元以下)开展项目组织验收工作。
(二)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实施的)进行有效取证和现场考察,并提出被动终止意见。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工作基础。
(三)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三、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说明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科监字〔2020〕77号)要求,我局拟委托1家专业机构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
(二)工作内容
1.编制佛山市省级和市级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终止工作规程,并提交市科技局审定后印发实施。
2.通知发动和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提出验收申请和填报资料。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验收申请书,指导填报注意事项,准备相关验收材料。
3.材料受理和审查。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书进行初审,并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的纸质申请材料。
4.组织专家。根据项目行业类别,对每个项目在省科技厅业务系统遴选5名或以上专家开展验收评价。
5.审核验收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修改完善验收材料,在省业务平台初审后提交给省科技厅。
6.会议验收。按规定对立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会议验收。组织5名或以上的行业(财务)专家以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情况介绍、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专家意见。具体包括:手册制定、会场布置、项目分组、工作餐安排、专家接送等。
7.材料验收。按规定对立项金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材料验收。根据项目行业类别,组织5名或以上的行业(财务)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验收评价,形成专家意见。具体包括:手册制定、项目分组、专家安排等。
8.终止取证。对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实施和开展验收工作(或企业已停业经营,已办理注销,无法联系等)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合法性的调查取证和现场考察,并提出被动终止意见。
9.协助市科技局处理项目验收(结题、终止等)相关后续工作。
10.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述所有会议验收、材料验收和终止取证等工作,要求必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人员费、交通费、会议费、软件费、信息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内容需分类列明会议验收、材料验收和终止取证三种不同实施方式的项目经费单价。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开展并完成评审、取证的项目数量为准。报价仅作为选定验收服务机构的参考内容之一。
四、其他补充说明
(一)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2022年9月1日17:00前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以及提供编制项目终止工作规程的计划方案,并提供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22年9月6日17: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
(三)资金拨付说明:本次验收服务的结算方式以实际开展并完成评审和取证的项目数量进行结算。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马梦妮,0757-83355950
电子邮箱:jdpjk@fskjj.foshan.gov.cn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2室
六、投诉与监督
投诉电话:83395761
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报名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