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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管理办法》(穗社管规字〔2020〕1号)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工作需要,南沙区民政局现对南沙区2022-2023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南沙区2022-2023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期限
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备注:项目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格(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万元整。
备注:上述项目控制价为含税等费用,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
五、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基地日常运营;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指导和预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查;社会组织业务交流培训;南沙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和维护;指导镇(街)社会组织孵化站建设与运营等工作。具体任务指标如下:
具体工作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项目服务的人员要求
(一)组建符合南沙区民政局要求的工作团队(实习生不纳入员工范畴),具体要求如下:具有社会工作、管理等工作经历,学历均需为本科及以上;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质或其他相关执业资质。
(二)合理安排职责分工,根据工作任务设置统筹管理组、组织孵化组、宣传培训组等部门。
七、经费使用及构成
项目经费来源南沙区财政资金,包括项目人员费用、服务保障费用和项目管理费用等三个部分。
八、报价单位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应提供相关登记材料;为便于开展工作,需在广州市有办公场所。
(二)内部管理完善。组织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具有财务管理、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孵化社会组织的案例经验,有社会服务活动的案例经验。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若暂无信息记录,报价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定标方式
(一)项目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报价低于该预算70%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选取报价相对较低的为承接机构。若承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报价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截至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十、报价要求
(一)请于 2022年5月11日17: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基本情况、服务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人员管理制度、联系人、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参与报价的机构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上述第(一)至(四)款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递交方式:当面递交送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08办公室,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34689077,邮编:511458。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