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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为落实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部署,做好《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课题工作。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课题。
二、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三、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精通立法技术规范,熟悉立法业务流程,了解地方政府对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要求,具有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政策的相关经验。
4.有较强的经济、法律等相关领域人员服务团队。
5.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1.收集、整理、分析国家层面和广东省、国内其他重要城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材料。
2.负责组织开展《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工作,组织赴先进城市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在促进民营经济立法方面的政策、经验和建议,学习了解借鉴其促进民营经济立法经验。
3.归纳总结广州市民营经济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符合广州实际的建议和对策,并争取转化为符合法律规范的条文制度。
4.完成《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指定条文的撰写、法规注释等工作。
5.完成《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送审工作,包括完成法规注释稿、立法说明、法规汇编、政策解读等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条例出台前市人大、市司法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协助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听证、风险评估等工作。
7.完成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的草案审核工作。
五、工作进度
承办单位于2022年9月前完成《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送审稿、注释稿、起草说明、政策解读、立法汇编,并跟进完成课题后续修改等相关工作。
六、经费
人民币50万元以内 。
七、交付成果
按照立法送审要求,完成《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送审稿、注释稿、起草说明、政策解读、立法汇编等材料。
八、提交材料及要求
1.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
3.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开展项目详细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人力投入、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
6.报价情况及其报价明细。
7.对提交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需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如有关键项缺漏将丧失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装订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处。(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8楼805室民营经济处,邮政编码:510030)。
九、咨询电话
8312394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签订委托合同
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