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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企业 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 等扶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2-11 10:35:29 点击:

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区“绿色金融10条”“金融10条”等系列产业政策有关要求,我局现组织申报绿色企业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等扶持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绿色金融10条”政策,适用2020年4月24日之后发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1.绿色企业上市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部分)。对在境内资本市场直接上市的绿色企业,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分阶段给予奖励。(免申即享事项)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金融10条”政策,适用2019年7月21日之后发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2.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金融10条)。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按股份制改造并签订上市工作协议、迁入上市企业奖励等分阶段给予奖励。

  3.上市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部分)(金融10条)。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分阶段给予奖励。(免申即享事项)

  二、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业务主管部门为“金融局”,具体指引如下。

序号

政策依据

事项名称

咨询电话

  1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

绿色企业上市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部分)(免申即享事项)

82109127

  2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 号)

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金融10条)

  3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 号)

上市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部分)(金融10条)(免申即享事项)

  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或补贴。

  三、办理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15-5:30,下同)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

  (二)材料申报期。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于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18日开放申报。联系电话:8211406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三)企业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免申即享事项。企业无需主动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只需按对应办事指南规定的流程确认资金申领意愿即可。

  (二)审核材料事项(不纳入免申即享事项)。

  1.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2.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4.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5.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6.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