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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为加快开展广州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我局现拟遴选1家单位作为“广州工业遗产调查及政策研究”项目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提供该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工业遗产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产学研相关资源或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委托项目研究内容
主要围绕(但不限于)开展全市工业遗产(包括工业遗存、工业遗址、手工非遗等)的核查工作,组织专家评估,整理专家意见,形成推荐名单。研究提出广州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相关政策建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通过文献资料研究、实地调研、重点部门和企业座谈访谈,梳理广州工业发展历程,总结提炼广州工业遗产的价值与特色,结合国家中央文件要求和各省市的先进经验,确定广州工业遗产的定义、内涵;开展全市域工业遗存的核查工作,综合工业遗存的保护利用现状、城市建设计划,确定广州市工业遗产线索的推荐名单(第一批);并为广州市工业遗产名单(第一批)的确定和公布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包括组织工业遗产现场评估、配合组织专家评审,整理专家意见,形成推荐名单;
(二)对接广州市城乡规划“一张图”,形成广州市工业遗产推荐名单(第一批)“一图一表”成果,包括广州市工业遗产推荐名单(第一批)数据信息“一张图”、广州市工业遗产推荐名单(第一批)信息表;
(三)拟定广州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评价标准、组织架构、奖惩机制、保障措施等政策建议,逐步夯实广州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地方性政策的基础,建立健全的保护利用工作机制。
四、项目成果
(一)广州市工业遗产推荐名单(第一批)及专家评估意见;
(二)广州市工业遗产推荐名单(第一批)信息表及数据信息图;
(三)广州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政策文件建议稿。
五、完成时限
受托单位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的工作。
六、经费
不超过70万元人民币。
七、验收
受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受委托的工作,由我局相关处室对服务时效、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程序进行验收。
八、有意向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单位(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复印件);
(五)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团队、工作进度安排、经费使用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相关材料。
参选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2年1月25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815,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20-8312396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十、委托合同签订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