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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规〔2019〕29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科技部关于支持广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广州国家试验区)的工作要求,根据《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公开发榜形式,围绕全市人工智能重点应用领域,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社会治理新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领域揭榜方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揭榜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二、揭榜条件
根据广州地区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工作需求,围绕广州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公开征集具有研究实力的机构,鼓励各创新主体组成联合体揭榜。揭榜方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其合作单位注册地址不限,须为法人单位。
(二)申报单位及其合作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科研条件、研发实力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榜单提出的目标、要求。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四)项目申报单位不受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
(五)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揭榜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项目前应先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联系市科技局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揭榜。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揭榜挂帅应用领域(同一申报单位可申请1个或多个领域,每个领域仅能申报1项),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正式提交。
(四)评审论证。由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和答辩评审,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答辩评审。根据答辩专家评议情况,提出成功揭榜单位建议。
(五)对接洽谈。发榜方与揭榜方对接完善项目申报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相关事项(揭榜方获得的财政资助资金额不低于80%),签署合作协议。
(六)签署合同。对拟支持的入榜项目向社会公示(针对涉密、具有敏感性的或发榜方要求不公开的可不公示、公开)。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列入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按有关规定由市科技局与发榜方、揭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入围会议评审的须提交纸质材料,详情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二)揭榜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模板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如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市科技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6日9时、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24时。组织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24时。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而耽误申报。
(四)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五)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七、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500万元,不超过4个领域,每个领域经费125万元,按照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纸质合同签订后拨付支持经费的60%,通过项目实施关键节点考核的,拨付立项资金的40%。
八、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申报系统内单位信息维护咨询电话:83588209,戴贵宝。
业务咨询:83124094,傅郭鑫;83124196,李家华。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
香港澳门地区单位申报工作咨询电话:020-83124168,邝敏玲,邮箱地址:kuangminling@gz.gov.cn。
附件:1.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广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揭榜挂帅项目榜单.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