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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和《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佛科〔2020〕31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为更好推动我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我局拟遴选一家服务机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纳入服务范围的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及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
(二)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为3年。
(三)服务内容
1.走访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至少3名财务和相关技术领域专家实地走访项目承担单位,了解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财政资金使用、自筹资金到账等方面情况,并就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出专业性建议。要求每年走访项目承担单位数量不少于15家。
2.信息收集和整理。收集立项单位的需求或问题建议等,整理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财政资金使用、自筹资金到账等方面情况,定期反馈我局;如发现重要情况,须及时反馈。
3.提供咨询答疑服务。安排一名驻场工作人员(工作地点由我局指定),为立项单位提供科研项目管理相关问题的咨询答疑服务。
4.完成年度分析报告。根据项目承担单位走访服务情况和工作进度,每年编制报送工作报告一份。
二、服务机构的遴选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是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关经验或工作基础;
(三)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三、服务机构报价方式
服务机构报价应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总费用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报价中需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我局将根据预算报价、工作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服务机构。
四、其他补充说明
(一)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2021年7月14日17:00前把通知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并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资质证明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21年7月21日17: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项目组织科。
(三)联系方式:项目组织科,梁仁滔,电话:0757-83355841,电子邮箱:xmzzk@fskjj.foshan.gov.cn,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报名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梁仁滔,联系电话:833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