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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为落实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部署,做好《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委托课题工作。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精通立法技术规范,熟悉立法业务流程,了解地方政府对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要求,具有立法工作经验。
4.有较强的经济、法律等相关领域人员服务团队。
三、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1.参与广州市数字经济有关的调研、座谈、论证工作,梳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促进数字经济方面所负有的责任,归纳总结我市数字经济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符合广州实际的建议和对策,并争取转化为符合法律规范的条文制度。
2.完成《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指定条文的撰写、法规注释等工作。
3.完成《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送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法规注释稿、立法说明、法规汇编等工作。
4.完成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的草案审核工作。
四、工作进度
承办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五、经费
人民币40万元以内。
六、交付成果
1.完成《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指定条目的条文撰写,完成相关法规注释稿。
2.按照立法送审要求,撰写《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送审稿、注释稿、起草说明等材料。
七、提交材料及要求
1.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开展项目详细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人力投入、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
6.报价情况及其报价明细。
7.单位近两年财务情况。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光盘一份,装订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处。(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7楼708室数字产业处,邮政编码:510030)。
八、咨询电话
8312394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九、签订委托合同
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5日